促消费 福建大力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2020-06-14 10:05:04  来源: 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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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和有序推进我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九条措施》,串联商圈、步行街、便利店、美食街、电商等商务消费业态和形态,落实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方案和千家服务业企业增产增效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促进就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升级商圈消费。2019年,省商务厅开展首批示范商圈培育工作,鼓励商圈围绕引品牌、促消费、优环境三大板块提升改造,共评定福州市鼓楼区东街口商圈等6个省级示范商圈。今年将开展第二批示范商圈培育工作,对开展夜间经济成效明显的商圈优先予以支持。同时,鼓励商圈聚集多种形态的生活服务业,提供个性化、便利化、品质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

打造消费地标。在各地做好步行街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培育一批省级特色步行街,重点围绕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增强文化底蕴、规划管理运营等方面提出改造提升主要任务。推动福州三坊七巷、厦门中山路步行街申报全国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重点支持福州上下杭步行街改造提升,加强商业招商,提升商业属性,通过3年持续创建,把步行街打造成为城市高品质消费、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

便利夜间购物。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按照“全面部署、重点推进、逐级延伸”的工作步骤,以福州、厦门为重点先行启动推进,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地市经济发展实际,有条件的地方再选择部分城市推进。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推动出台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政策,从店铺选址、注册登记、经营许可等方面予以支持,为便利店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鼓励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等实体零售商户开展多形式促销活动,增加夜间商品种类,形成“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繁荣夜间餐饮。支持各地在已认定的或正在创建的福建省美食街(城),或结合展会、节庆等活动选定的美食街区,持续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举办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夜间美食节、小吃节等活动,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做大夜间餐饮市场。在全省已认定14个福建省美食街(城)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各地积极创建福建省美食街(城),不断提升我省餐饮业整体形象和发展水平,培育各具特色的精品餐饮夜市,充分发挥餐饮业在地消费特性,促进商圈经济发展,扩大餐饮消费内需。省商务厅对各地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线上线下活动、创建福建省美食街(城),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融合“网红经济”。将“网红经济”和“夜间经济”互相融合,鼓励线下实地企业用好直播电商“带货”功能,培育一批网红夜间商品,打造一批夜间消暑消费网红点、网红夜间街区、夜间旅游打卡点。

《九条措施》从保障夜间经济发展方面提出四项内容,一是延长经营时间,鼓励商场、商圈延时经营,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等服务保障。特别是要落实至2020年底的21:00至23:00低谷电价政策;二是加强银企合作,支持云闪付、支付宝、微信、各银行APP等新兴支付方式和金融解决方案发展。鼓励政银企合作开展惠民活动;三是营造发展氛围。支持夜间经济环境的优化、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提升,加强主流媒体、融媒体对夜间经济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发展夜间经济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各级财政加大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银行业、保险机构创新产品,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加大对夜间经济项目的投资。

据悉,所谓夜间经济,指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间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其业态包括夜间购物、餐饮、旅游、娱乐、学习、影视、体育、休闲等,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促进商圈(步行街)繁荣发展,鼓励开展形式多样商业促销,发展夜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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