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的认证体系有何意义?
2020-07-03 13:45:55  来源: 国家密码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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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密码产品的概念与范围

商用密码产品,是指采用商用密码技术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产品。

商用密码产品可分为软件、芯片、模块、板卡、整机、系统六类。典型的商用密码产品包括:密码机,如链路密码机、网络密码机、服务器密码机、传真密码机、电话密码机等;密码芯片和模块,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智能电卡、社会保障卡、金融芯片卡中使用的密码芯片、可信计算密码模块等。

商用密码服务的概念与范围

商用密码服务,是指基于商用密码专业技术、技能和设施,为他人提供集成、运营、监理等商用密码支持和保障的活动。

典型的商用密码服务包括:密码保障系统集成(如数字证书认证系统集成),是指为他人集成建设实现密码功能的系统,保护他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密码保障系统运营(如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系统运营),是指为保证他人实现密码功能的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管理和维护。

建设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的意义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是商用密码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在商用密码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应用推进等方面发挥着关键支撑作用:面向商用密码从业单位能够引导提质升级,增加市场有效供给;面向管理部门能够支持行政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面向社会各方能够推动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面向国际市场能够促进规则对接,提升市场开放程度。

《密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提出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这是深化商用密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依法管理商用密码、规范和促进商用密码应用、加强密码监管、增强商用密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支撑。同时《密码法》第二十五条还明确了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自愿检测认证是主要方式。

我国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现状

截至2019年12月,通过审批的商用密码产品检测机构共有3家,开展了智能密码钥匙、智能IC卡、POS密码应用系统、PCI-E密码卡、IPSecVPN安全网关、SSLVPN安全网关、安全认证网关、密码键盘、金融数据密码机、服务器密码机、签名验签服务器、时间戳服务器、安全门禁系统、动态令牌认证系统、安全电子签章系统、电子文件密码应用系统、可信计算类密码产品等的检测工作,完成了近2000款产品的密码检测、数百个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评估。

目前,商用密码领域已有1家专门认证机构。与此同时,有关部门通过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密码应用系统密码检测认证机制,加强与金融、电力、通信、社保、交通等重点领域、行业的检测与认证技术交流,联合金融领域检测认证机构开展金融系统密码测评和认证,共同推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能力提升。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需要取得的资质

《密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密码法》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资质纳入《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认证认可制度体系中,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进行管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分别取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开展检测认证活动。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制度纳入国家统一的检测认证制度体系,有利于增强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制度的权威性、统一性。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需承担保密义务

在从事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能够深入到所检测认证的商用密码产品、服务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单位、服务提供单位中去,有可能接触到有关商业秘密乃至国家秘密。虽然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知悉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途径是合法的,是在依法或依约定进行检测认证活动的过程中获取的,但是如果将这些秘密泄露给他人,就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

因此,参照《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密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对其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对特定商用密码产品实行强制性检测认证的必要性

《密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应当依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对特定商用密码产品实行强制性检测认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该制度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商用密码产品是一种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特殊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应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质量与安全性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通过检测认证的方式对其质量与安全性进行技术把关,规范商用密码产品市场准入。

二是该制度与《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衔接一致。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作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一部分,依法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由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制定目录,共同认定检测、认证机构,共同开展检测认证。

三是强制性检测认证实施范围有限。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仅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并通过制定产品目录明确界定管理范围,不会对市场和产业构成不必要的限制。

商用密码产品检测认证避免重复检测认证的做法

为充分体现“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降低企业负担,节约检测认证资源,《密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用密码产品检测认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避免重复检测认证。

具体做法包括:

一是制定并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提高检测认证的透明度,避免适用检测认证制度的产品的重复。

二是推动检测认证结果互认,减少某一类产品检测认证项目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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