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7、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0、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2、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4、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15、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16、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7、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包括的税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一、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科目为一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为二级科目,进项税、销项税、已交税金等为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
二、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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