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康得新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钟玉辩解称自己“不得不造假”,本栏认为这是对法律、对投资者的蔑视,这样的公司应对投资者进行彻底赔偿,高管应终身市场禁入,领头者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能让一家上市公司不得不造假?公司的意思可能是股价已经处于高位,如果不造假发布漂亮的业绩报告,股价就有可能受到压力,但是又有谁规定公司的股价只能涨不能跌?业绩不好就不好,只要公司的管理层尽职尽责,即便暂时性的业绩不好,也不会导致公司股票长期无人问津。回看逐步成长起来的大蓝筹股,业绩整体稳定,但其中也可能有个别年份业绩回撤,但这并不会影响中长期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持股信心。
而公司管理层却通过财务造假来欺骗股东、欺骗投资者,让原本应该卖股票的投资者继续持有,让原本不该买入的投资者追高买入,到了东窗事发,大家亏损严重,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上市公司希望股价能够尽可能的高一些,不仅持股的投资者开心,大股东减持股票、增发再融资等操作也更加便利,这个想法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个别公司却打起了歪心思,有的与机构合作进行所谓的“市值管理”。有的公司更是直接在财务数据上进行造假、虚增利润,虚构银行存款,如此肆意妄为地造假,大股东是有把握瞒过审计机构,还是有把握假装瞒过审计机构?事实证明,监管层的眼睛是雪亮的,康得新的造假行为最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本栏无法想象,财务造假的诱惑力竟然如此巨大,以至于上市公司宁可冒着被退市的风险也要“不得不造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利益驱动?
A股市场必须对财务造假零容忍,这是对资本市场和股民的负责。上市公司实控人一句简单的不得不造假,却对股民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们无法想象,一个报表如此亮丽的白马股,竟然都是通过造假粉饰出来的泡沫,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大家可能使用了无数种估值模型去测算分析这只股票的发展潜力,但他们到头才发现,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因为最基本的财务数据都是虚构的。
那些曾经根据估值水平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他们完全想不到白马股也会造假,白马股也会退市。
或许管理层的处罚力度还是太轻,造就了“不得不造假”。如果处罚力度能够更重更精准,那么或许能够营造一种不得不诚信的市场环境。要从制度层面加以震慑,让那些试图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们压根不敢动这歪心思,不能让他们有一点的侥幸心理。对于造假的最核心人物、实际控制人,除了上述惩罚还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就能对其他实际控制人构成心理震慑,让他们感受到不得不诚信。(周科竞)